(四)先进集体
1.教育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:
(1)办学理念先进,办学特色突出,学校各学科教学成果显著,在本地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;
(2)领导班子懂业务、善管理、勤政廉政、团结协作;教师队伍爱岗敬业、业务精良、师德高尚,学校的各项工作处于全县前列;
(3)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高,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学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;
(4)学校在全县文明创建、乡村振兴、节能降耗等工作中成绩突出;
(5)学校在近三年工作内教职工无党纪、政纪处分,无师德违规行为、重大安全事故、非法上访、县教育局通报批评以上违规违纪等情况发生。
2.尊师重教先进乡镇评选条件:依据县教育督导考核成绩确定。
(五)先进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取消其评选资格:
1.当年度受到组织处理、党纪、政纪处分与处理的不得申报;
2.有违反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的;
3.近三年内师德考核、年度考核有“不合格”等次者;
4.其他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。
六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(一)、本次评选工作,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各类遴选等程序的通知》(教办[2018]43号)执行。
1、各校依据评选条件,按照程序择优推荐人选,并在本单位公示。遴选推荐人选要求覆盖到每一所学校,每一所学校(园)要通知到每一位教师。
2、报名时间:2022年8月9日下午6点前截止,逾期不等。
3、教师在报名时要持报名材料(根据上面评选条件准备,要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,证书或文件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),并且报名材料上校长要签字把关,无校长签字者一律不收。
4、报名时要在档案袋上注明是参加县级优秀班主任和市优的评选,还是参加县级“优秀教师”的评选,二选一。参评县级“优秀教师”不需要上交班主任方面的材料。
5、报名结束后,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教师的报名材料等进行核实、遴选、公示。
(二)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确保推荐质量。各学校在评选时,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,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,民主推荐,严格考核,公开评选,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。
(三)特别说明:由于市级先进名额还没有下达,本次评选结束后不再进行市级先进的评选。如果市级有先进的名额,将从本次评选人员中按排名高低产生。但是本次如果被评选上县级“优秀班主任”或县级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少先队集体”和“优秀少先队辅导员”的老师不能参与市级优秀荣誉称号的评选,如果选择放弃县级评优的可以参加市级评选。
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各类遴选等程序的通知--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家教中心平台 (hf1d1.com)
开展2022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等评选工作的工作方案--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家教中心平台 (hf1d1.c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