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小学开展2022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等评选工作的工作方案
根据教办〔2022〕号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等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以及教办【2018】43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各类遴选等程序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中心小学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方案:
一、
原则
(一)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。
(二)坚持好中选优、群众公认的原则。
(三)坚持倾斜基层、面向一线原则。
二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
三、评选类别及数额
县级优秀班主任1名,优秀教师4名。
四、评选范围
中心小学辖区各小学、公办幼儿园及河沟初中小学部。(任现职以来已经取得“先进班集体”“优秀班主任”或市级“优秀教师”等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;已经评过县级以上“优秀教师”等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“优秀教师”的评选;被评为“优秀少先队集体”和“优秀少先队辅导员”的老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。)
五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教师
1.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政治思想过硬;
2.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;
3.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在教学改革、教学研究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;
4.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,工作量饱满;
5.在“2022年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活动”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。
(二)优秀班主任
1.须满足优秀教师条件;
2.在班主任岗位工作3年以上(含3年)且现在仍在班主任岗位工作;
3.所任班级在校内外开展的各种活动或竞赛中表现出色;
4.所管理班级班风正,学生奋发向上、团结友爱;
5.所管理班级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扎实有效。
(三)优秀教育工作者
1.全县各级各类学校(园)工作实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;
2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理想信念坚定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对教书育人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;
3.热爱祖国,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热爱和献身教育工作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,深受广大教职工信任和拥戴;
4.坚持依法治校和科学治校,重视章程建设,遵循教育规律,有明确的办学方向,并能带领广大师生积极实践;
5.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,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,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,办学有新思路、管理有新举措,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。
6.现任职学校各学科教学成果显著,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高,在本地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;学校在近三年工作内无重大安全事故、责任事故、违反法律上访、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。
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各类遴选等程序的通知--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家教中心平台 (hf1d1.com)
开展2022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等评选工作的工作方案--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家教中心平台 (hf1d1.c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