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。
教师心目中有没有学生,能不能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,不仅是课程改革下的学生观的体现,而且还是上好课的前提。要想实现在课堂教学中突出学生主体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,教师就要尊重学生的个性,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一个宽松和谐的育人环境。笔者曾经听到这样一件事情:有一位教师开始讲课后,在黑板上列出了几道训练题,要求学生认真思考后,再进行分析解答。而有一个女学生马上就说出了答案,这时的老师不是去鼓励学生说出自己的思考过程,使学生的思维得到有效地提升,而是大声地斥责这位学生:“你的嘴怎么就这么贱?你再说就把你的嘴缝上!”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,这位学生今后还会喜欢这个老师吗?她还会喜欢这个学科吗?
在我们的教学过程中,往往会遇到一些急于想表现自己的学生,这是好现象,我们要做的工作应该是因势利导,抓住机会教育他们注意自己思维的深刻性,而不是斥责,更不是棒喝!
既然要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,教师就必须要为学生成为主体创造条件,就必须要彻底抛弃教师独霸讲台、包办代替式的教学方式,创造一种民主的、和谐的教学氛围,让学生在充分表现自己的情况下积极思维努力钻研,从而实现学生全方位的提高。
体现学生为主体,主要是通过学生的活动是否有效,在课堂上应该追求活动形式的灵活性,但更应该注意活动的有效性,不能为了活动而活动。活动形式的有效性的标志是学生在活动中能够做到紧张有序、热烈有度,并且能够在积极有效的活动中开展合作性学习、探究性学习。我们平时在听课时会发现,有的教师在课堂上只追求一种表面上的轰轰烈烈,而忽略实际效果,虽然学生有活动,但是缺少系统的有效的思维训练,不仅使活动流于形式,而且还耽误了课堂上宝贵的时间,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不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局面。
是否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,还可以从学生获得信息的渠道是否具有多样性上来考察。不管是哪一个学科,学生的活动都是为了搜集和整理信息服务的,因此广泛搜集有利用价值的信息,并且学会搜集的方法应该成为学生活动的最终目的,所以,我们在引导学生积极活动的过程中,就应该努力扩大学生获得信息的渠道,让学生在搜集整理信息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训练,从而使学生的学习能力不断地提高,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