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局关于开展 2022 年“基础教育精品课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学区、联盟校、县直学校、城区民办学校:
为激发教师教学热情、汇集优质教学资源、促进优质均衡发展、服务学生教师使用。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“基础教育精品课”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基[2022]418号)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相关通知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 2022 年 “基础教育精品课”(以下简称精品课)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评对象
全县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师、教研人员。
二、参评学科、教材版本及课程节点
小学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道德与法治、科学、音乐、美术、体育和健康、艺术。
初中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音乐、美术、艺术、体育和健康。
高中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音乐、美术、艺术、体育和健康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。
教材版本及课程节点,请参阅“基础教育精品课”国家平台所规定的学科教材版本及课程节点。
三、质量要求
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,包括微课视频、教学设计、学习任务单、课件、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,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。
1.坚持正确方向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尊重教育规律,体现素质教育导向,在意识形态、民族宗教、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。
2.确保科学严谨。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,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,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、适切性和权威性。
3.突出课堂实效。体现学科教学改革方向,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,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。
4.注重制作规范。教学目标明确、教学过程完整、教学资源充足、摄制技术规范(见附件 1), 语言、文字、符号、单位等,使用要符合规范,精品课(除外语课程外)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不得有任何广告。
5.保证内容原创。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,不得冒名顶替,严禁抄袭,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
四、评选时间及程序
(一)评选时间。本次评选活动通过单位初评、县级评选、县级推优三个阶段逐级开展。
单位初评:10 月 9 日前
县级评选: 10 月 12 日前
县级推优:10 月 17 日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