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级各类学校,局机关各股室:
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,及时有效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,现就进一步做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。要高度重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,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,提升政策知晓率,凝聚思想共识,增强工作合力。
二、加强师德建设。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纳入师训干训必修内容,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,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,坚决查处违反师德行为,引导教职员工规范从教、依法从教。
三、落实强制报告。各学校要成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责任分工,建立工作台账,定期研判,发现校园欺凌、侵害未成年人情况后,要立即报告。
四、签订责任承诺。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(包括安保人员、食堂工作人员、宿管人员等与学生密切接触者)认真学习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,签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,并由学校留档保存备查。
五、强化督导问责。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“平安校园”“文明校园”创建、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。近期,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督导,对任务落实不严不实、造成问题突出的学校及负责人,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。
附件:
1.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
2.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
3.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【宣传海报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