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.各街道办事处,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:
为防范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风险,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,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。清明节是民间扫墓、祭祖活动的传统节日,群众扫墓祭祀、焚香烧纸活动频繁,容易引发火灾。各乡镇(街道)要从维护社会稳定、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,研判评估火灾风险,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组织领导,加强工作统筹,推动村(社区)、消防工作站、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,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。各行业部门要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加强行业系统单位消防监管,切实把各项消防工作抓紧抓好,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。
二、全力排查风险隐患。各乡镇(街道)要发动村(社区)、消防工作站、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引导群众文明祭祀,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和违规用火查处力度,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。属地单位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对林区消防安全监管,制定火灾处置应急预案,开展实战演练,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。县民政、宗教、文化旅游、消防等部门,对公墓、陵园、寺庙、殡葬服务机构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开展全面检查,督促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,严格落实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和酒精使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,维护保养消防设施,配齐消防器材,加强值班值守,认真落实检查巡查制度,制定火灾处置应急预案。
三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。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公墓、陵园、寺庙、景区等单位加强员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,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,提高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;各乡镇(街道)要加强农村宣传,在乡镇主要街区、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,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和提示,利用大喇叭录制消防宣传音频,常态化提示消防常识,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扫。
四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。随着气温升高,杨柳絮即将进入集中飘落期,县消防救援大队、乡镇专职消防队、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强化执勤备战,加强车辆装备维护保养,及时调整作战力量,提前做好机动力量出动和前置备勤准备工作,确保一旦发生情火灾应急疏散演练,提高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;各乡镇(街道)要加强农村宣传,在乡镇主要街区、农村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,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和提示,利用大喇叭录制消防宣传音频,常态化提示消防常识,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扫。
四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。随着气温升高,杨柳絮即将进入集中飘落期,县消防救援大队、乡镇专职消防队、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强化执勤备战,加强车辆装备维护保养,及时调整作战力量,提前做好机动力量出动和前置备勤准备工作,确保一旦发生情况,能够做到灭早、灭小,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对人民群众造成的财产损失。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乡镇消防工作站指挥调度,快速反应,高效处置;要加强与属地单位、应急管理局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,做好灭火救援准备。